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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报告
责任编辑:  文章来源: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4-12-06 10:03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2024年,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不断规范行政行为。现将2024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行政执法工作基本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局党组始终把法治建设作为全局工作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定期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2024年,我局各项行政执法工作平稳推进,全年度未发生需要涉及行政处罚的事项;行政确认事项为5项,办理军队退役换证99人、评定伤残军人134人、调整伤残军人等级27人、办理公务员警察评(调)19人,办理带病回乡10人;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为0宗;无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等具体执法行为。2024年收到行政复议案件1件,已胜诉;另有1件行政诉讼案件正在审理中。

二是强化法治培训,提高执法能力。一是局领导班子带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和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相关精神,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各项制度。组织了1次行政诉讼案件法庭庭审观摩活动。二是组织执法人员积极参加行政执法工作业务培训,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法规“三项制度”、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等制度,加强对退役军人权益领域行政执法知识的学习,提升对本领域工作内容的了解与掌握,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三是工作人员集体学。结合实际,采取岗前教育、集中学习和日常学习等多种方式,全面提升行政执法的水平和政策法规意识,坚持把学习贯彻法律法规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抓紧抓好,不断巩固学习成果,为更好地服务退役军人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规范执法行为,强化监督制约。一是严格执行三项制度。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执法公正透明。二是加强法律顾问队伍建设。构建法律专家服务体系,委托江苏丰典律师事务所为我局提供日常法律咨询、合同审查、行政执法决定审核、行政诉讼等法律服务。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决策论证、合法性审查等方面的作用。全年提供法律专业支持100余次,审查合同协议60余份。完善监督机制,通过设立局长信箱、投诉举报电话、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是加强政策宣传,深化法治意识。制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督促干部职工根据清单开展学法、用法,准确理解把握应知应会要求,抓住关键、突出重点,充分考虑工作需要和学习效果。在官网上开设普法专栏,发布12个退役军人政策法规微动漫,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结合新出台的《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和新修订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把学习三部条例纳入各级党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学习内容,纳入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党组理论学习计划、党支部学习计划、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纳入各地全民国防教育和普法教育规划等,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激发干部学法热情,牢固树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意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落实的能力还有欠缺,学法用法主动性、积极性不够高。对于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退役军人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掌握较为全面,但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程序等法律知识学习理解还不够深入、掌握还不够透彻。

二是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作用发挥还不够好。虽按照市司法局有关工作要求明确执法监督部门和监督人员,相关工作职责、工作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

三、2025年工作计划

一是强化法律知识培训,提升执法能力。结合退役军人工作,统筹做好2025年度行政执法培训工作计划。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丰富培训形式,由集中学习、知识讲座等形式逐步转换为专题研讨、案件分析、模拟执法等更具有实践指导意义的培训方式。进一步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公共法律知识培训、执法技能培训,同时结合新修订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烈士褒扬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契机,持续做好退役军人工作相关专业法律知识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履职能力。

二是丰富普法形式,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效能。深入开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以退役军人及随军家属专场招聘会、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等场景为契机,加大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解读。以常态化走访慰问为契机,精准发力,向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做好抚恤优待政策宣传解读。围绕广大退役军人普遍关注关心问题,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及时做好政策宣传。将执法与普法相结合,在日常执法检查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结合执法案件实际运用好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等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三是完善监督体制机制,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按照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要求,建立完善监督工作制度,健全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在行政执法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督作用,严格履行常态化、长效化监督。持续加强与市司法局请示沟通,全面学习掌握行政执法工作要求,强化执法信息化建设,根据工作要求和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移动执法设备。